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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规划类、土地类、地名类)》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规划类、土地类、地名类)》意见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2-04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的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规划类、土地类、地名类)》,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3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2室,联系电话:0755-23930007(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ghtdjc@pnr.sz.gov.cn

  附件:1.起草说明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规划类、土地类、地名类)(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24

附件1-起草说明.docx
附件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规划类、土地类、地名类)(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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