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66-04地块用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盐田管理局 日期: 2016-09-02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山海园林有限公司、深圳市蓝宝机械有限公司、陈伟荣、陈添娣共同来文申请海鹏工业区所在的[沙头角地区]66-04地块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根据用地有关情况并结合盐田区产业发展需求,经我局研究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议,拟对[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66-04地块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66-04地块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片区,南临现状梧桐路,规划用地面积16345㎡,现状已建成工业区及配套。地块范围内共涉及3宗已出让用地,具体如下:
(一)宗地J231-0011,用地面积11484.54㎡。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已建成,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为深圳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
(二)宗地J231-0012,用地面积2688.4㎡。土地用途为厂房、办公,已建成,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为深圳市蓝宝机械有限公司。
(三)宗地J231-0017,用地面积2997.7㎡。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厂房、单身宿舍。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为深圳市山海园林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陈伟荣、陈添娣。
为拓展盐田区产业发展空间,2015年底,盐田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根据我市城市更新政策及相关规定,向市城市更新局申请海鹏工业区(主要范围为上述三宗用地)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工作,市城市更新局同意该申报单元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更新方向建议为“工改工”,并要求该办协调申报单位进行法定图则调整工作。
二、法定图则情况
[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66-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6345平方米,容积率2.5,绿地率25%,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鉴于海鹏工业区申请按照“工改工”方向开展城市更新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市城市更新局审查同意,为支持盐田区产业发展,拟将66-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标注容积率,取消绿地率,要求按《深标》落实绿化覆盖率,备注“该地块开发强度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10月1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66-04地块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