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8-18局部和8-19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盐田管理局 日期: 2017-01-26 【字号:大 中 小】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8-18局部和8-19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2016年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梅林地区(修编)]法定图则13-02地块规划调整等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基本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8-18及8-19地块均位于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盐排高速与盐田路交汇处东南侧,在国务院已批复的盐田综合保税区范围及一期围网验收范围内。上述三地块现状均为空地。
二、法定图则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地块用地面积32407平方米;8-18地块用地面积72978平方米;8-19地块用地面积49026平方米。上述三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普通仓库用地(W1),规划容积率均为2.5,绿地率均为20%,备注均为“规划,参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另8-18地块规划配套60平方米公共厕所。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考虑到8-18地块部分为已出让土地,结合片区法定图则规划情况及土地出让情况,将8-18地块拆分为8-18-01、8-18-02两个地块,拆分后的8-18-02地块用地面积为56496平方米,维持原规划容积率不变,用地性质相应按2013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仓储用地(W1),并将该地块内已出让用地明确需落实的60㎡公共厕所建设要求纳入其配套设施要求,剩余16483平方米用划为8-18-01地块。将8-06、8-18-01、8-19地块用地性质均由原普通仓库用地调整为物流用地,容积率由2.5调整为4.0,取消绿地率。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24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8-18局部和8-1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8-06、8-18局部和8-1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