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等局部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等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1-14  【字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依申请开展[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项已按程序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用地面积为24773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备注:规划;[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40237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高等技术职业学校、游泳池、图书馆、社会停车场(库)(50个)、应急避难场所、片区汇聚机房,备注:现状;[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用地面积为31795.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备注:规划。

  二、拟调整方案

  拟调整方案如下:

  1.[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新增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幼儿园”,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2.[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高等技术职业学校、游泳池、图书馆、社会停车场(库)(50个)、应急避难场所、片区汇聚机房”调整为“高等技术职业学校、游泳池、图书馆、社会停车场(库)(50个)、应急避难场所、片区汇聚机房、幼儿园”,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3.[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新增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幼儿园”,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以上调整情况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四)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15号

  (五)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福光社区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内

  地址2: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社区沙河西路与同沙路交汇处

  地址3: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福光社区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东北部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2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等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6868。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1.[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局部调整用地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地块局部调整用地示意图.pptx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