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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第二次公开展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第二次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7-08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方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展示,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27日局业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规划调整事项第二次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此次规划调整范围主要涉及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的03-01、03-02、03-07、03-08、03-09、03-10、03-11、03-18地块,其中03-01、03-02地块位于DY03规划控制单元内。具体情况详见法定图则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及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二、规划调整主要情况

  (一)地块合并与细分

  将03-01地块细分为03-01-01、03-01-02两个地块;03-08地块细分为03-08-01、03-08-02、03-08-03、03-08-04四个地块;03-09、03-10与03-11地块合并后细分为03-11-01、03-11-02两个地块;03-18地块细分为03-18-01、03-18-02两个地块;03-02、03-07地块范围进行调整,地块编号保持不变。

  (二)规划控制单元范围调整

  结合上述地块合并与细分及规划控制要求,对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DY03规划控制单元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新划定DY04规划控制单元。其中:(1)DY03规划控制单元包含合并与细分后的03-01-01、03-01-02、03-02、03-18-01地块及周边道路;(2)DYO4规划控制单元包含合并与细分后的03-07、03-08-01、03-08-02、03-08-04、03-11-02地块及周边道路。

  (三)规划控制单元及地块控制指标调整

  DY03规划控制单元、DY04规划控制单元、03-08-03、03-11-01、03-18-02地块用地面积、主导功能、建设规模、配套设施设置要求及其它控制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道路调整

  此次局部调整方案对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的洪湖西路、梨园路(上盖段)、梅园路(上盖段)、清鸿南路、笋岗桃园路、清笋路、笋铁路、桃丽路、铁通路等道路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五)文本修改

  此次局部调整方案对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文本4.1、5.1、5.2、5.4、5.5、6.1、6.2、7.2、7.4、8.2、11.3及附表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三)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办综合楼B栋一楼大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罗湖区宝岗路西货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15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罗湖管理局(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82348766

  附件:1.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表

            2.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文本修改对照表

            3.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3年7月8日

附件:1.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 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表.jpg
附件:2.深圳市罗湖04-01&03-T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3街坊局部调整文本条文修改对照表.docx
附件: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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