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1-02、DY01-0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1-3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为保障光明区住房供应,同时做好学位配套,拟对[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1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1规划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新型产业,总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不含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其中商业用房111.2万平方米,研发用房40万平方米,会展设施3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1处派出所,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社区警务室、1处肉菜市场、1处邮政支局、1处社会停车场、1处公交首末站、2处通信汇聚机房”,备注“本单元内商务公寓面积须不大于34万平方米”。
DY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90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未作规定;DY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7664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以新型产业性质为主导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1处派出所,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通信汇聚机房”。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单元调整
调整后,DY01规划控制单元功能调整为商业服务业、新型产业和居住及配套,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52.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66.3万平方米,研发用房43.5万平方米,住宅42.8万平方米;配套设施新增“1处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1处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1处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61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1处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休息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二)道路调整
将DY01-03地块规划“十字型”建议性道路落实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16米。
(三)地块调整
调整后,DY01-02地块划分为DY01-02、DY01-04、DY01-06三个地块,全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3834平方米、908平方米、3529平方米;DY01-03地块划分为DY01-03、DY01-05、DY01-07、DY01-08共四个地块。
1.DY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142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4,配套设施“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2.DY01-05地块用地面积为169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3.DY01-07地块用地面积为171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7,配套设施“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4.DY01-08地块用地面积为189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0,配套设施“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通信汇聚机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侨路1号A栋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85
附件:1. [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1-02、DY01-0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1-02、DY01-0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