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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梅林地区]法定图则14-01、14-02、14-05、12-16地块局部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梅林地区]法定图则14-01、14-02、14-05、12-16地块局部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8-12  【字号: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梅林地区]法定图则12-16、14-01、14-02、14-05地块法定图则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梅林地区]法定图则,12-1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586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保安用地(D2),用地面积为2003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14-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514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14-05地块用地性质为保安用地(D2),用地面积为9526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公安街北侧道路线位拉直,道路红线宽度仍为12米不变;在14-01地块中间增加一条东西向市政支路,道路宽度为12米。

  (二)根据调整后的道路线位,优化14-01、14-02、14-05和12-16等地块范围,调整后规划指标为:14-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2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14-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6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5.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派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含儿童游憩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幼儿园(不少于6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含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备注:规划,1、该地块全部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地块中部须预留一条东西向连接梅林公园的城市公共通道,具体位置结合方案设计确定;2、项目北侧临近山体,为形成良好的空间形态,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14-05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为92477平方米,12-1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58691平方米,其它指标不变。

  详见附件: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三)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楼

  (四)项目现场

  地址:梅林公安街西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9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本次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83138612

  附件: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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