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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等16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等16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3-0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等16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涉及[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08-08等地块,各地块原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配套设施及备注等详细情况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附件1)。

  二、拟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系统优化。落实外环高速详细规划方案及实施线位,确定规划大埔路道路线位,红线宽度调整为32米,结合外环高速工程方案优化埔东路线位。

  (二)用地情况梳理。基于调整后的路网方案,结合现状建设及权属情况对研究范围内用地功能及边界进行梳理,情况如下:

  1.公共设施

  在保障公共设施用地不减少的情况下,结合规划路网及现状建筑分布,调整规划医疗地块边界。结合征拆情况,调整现状教育设施地块边界。

  2.产业用地

  法定图则规划立交范围内为公园绿地和道路用地,现状实际建设为工业用地。基于现状实际建设和权属情况,在不减少调整范围内公园绿地的前提下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

  3.绿地及公用设施

  衔接已建成的蚝乡湖公园实施方案及碧道工程,优化公园绿地边界;公用设施用地取消独立占地,规模不变。

  具体地块调整情况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附件1)。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4月5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埔路与外环高速交会处。

  五、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7832425;并在信封上注明“[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等16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08-07等16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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