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项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项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9-22  【字号: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合同金额(万元):100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一、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 5.1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 5.3第二阶段相关内容:

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方式

第二阶段开展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日常地籍调查工作合同期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8.2本合同总价款分2期付款:

(1)首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 500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50%,此笔款项为首期款)。

(2)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实际工作量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查验收通过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清剩余款项。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全年度工作量按中标单价计费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合同总价结算;若不足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变更后:

一、将原合同第五条 5.1合同履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延长期内的各项权利义务相应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原合同“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中第二阶段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方式

第二阶段开展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日常地籍调查工作合同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原合同8.2条变更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分期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分3期付款:

(1)首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50%,此笔款项为首期款)。

(2)第二期:乙方完成四个季度项目服务工作后,甲方阶段审查验收通过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肆拾伍万元整,小写 ¥450000.00元(占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此笔款项为第二期款)。

(3)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履行期限内(自2024年6月6日至2025年10月31日)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实际工作量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查验收通过后,自收到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及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合同履行期限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计费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合同总价结算;若不足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中标单价详见原合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市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常规项目管理的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对“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等事项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5栋

联系电话:0755-2333586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同(盖章版).pdf
龙华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补充协议.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