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所):
为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应急工作,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作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应急工作指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应急工作指引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4日
文档附件:
附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应急工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