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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6-12  【字号:

深规划资源[2020]180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供地计划》是我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安排的依据,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用地供应须符合《供地计划》,与土地利用相关的其他各项计划应与《供地计划》相协调。

  二、落实强区放权精神,推进计划项目精准管理。各区(新区、合作区)按照建设项目预申报及实际用地安排情况另行编制建设用地供应项目库并组织实施。其中,市级民生设施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新区、合作区)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项目库管理,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计划实施督查机制。《供地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区(新区、合作区)的供应任务必须完成并将纳入“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0年新供应商住用地计划分区规模表

  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3日

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docx
2020年新供应商住用地计划分区规模表.docx
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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