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名称
- 1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将面临什么处罚?
- 2 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之前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评审?
- 3 渔业捕捞辅助船需要休渔吗?
- 4 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海域的,应当怎样做?
- 5 申请出口人工养殖的乌龟制成品,应该先申请标识还是先申请允许出口批文?
- 6 海域使用论证应当重点论证哪些内容?
- 7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作业将面临什么处罚?
- 8 2023年深圳市伏季休渔时间是什么时候?
- 9 需要办理临时海域使用手续的,申请人应当向市海洋主管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 10 经营休闲渔业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 11 什么是标识管理制度?
- 12 渔船未经检验擅自下水作业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 13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指什么?
- 14 用海论证过程中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哪个为准?
- 15 旅游娱乐用海是否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用海、海水浴场和游乐场用海在内?
- 16 无居民海岛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文件?
- 17 什么是海洋倾倒区?
- 18 什么是休闲渔业?
- 19 内海指哪些区域?
- 20 什么是海洋灾害预警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