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区北站壹号 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及民治股份商业中心入驻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1号)和《龙华区北站壹号 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及民治股份商业中心管理工作方案》(深龙华府办函〔2022〕3号),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提交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申请入驻北站壹号有关事宜已按程序完成审批。现就《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入驻北站壹号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1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23332882。
附件: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入驻北站壹号拟分配方案
深圳市龙华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拟分配方案
序号 | 申请主体 | 建议配租面积(㎡) | 建议楼层位置(层) | 租赁期限 | 租金标准 |
1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421 | 3、33-35 | 5年 | 首年合同租金价格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 5%。 |
2 | 深圳市大湾区金融研究院 | 2500 | 37 | 5年 | 首年合同租金价格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