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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土交告〔2026〕71号

深土交告〔2026〕71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9-2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动产单元代码为440310201003GB00565W00000000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9日,挂牌期自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0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不动产单元代码

宗地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准入行业类别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10201003GB00565W00000000

G14312-0237

坪山区坑梓街道

普通工业用地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A0620 半导体生产用镀膜、溅射、刻蚀等设备,高速多功能自动贴片机、无铅再流焊机等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及整机装联设备,高性能永磁元件生产设备、金属化超薄膜电力电容器生产设备、超小型片式元件生产设备、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生产设备等新型电子元器件设备,高端电子专用测量仪器”

20081.02

70284

1730

346

30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三)本公告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四)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的结论与建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005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应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本公告出让宗地应设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该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6〕4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企业。

  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五、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六、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七、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竞买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也可申请原路无息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交地即交证”服务

  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在申请《出让合同》签订环节,按“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十一、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咨询电话:(0755)28297925。

  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坪山区人民政府523室;

  咨询电话:(0755)88190825。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咨询电话:(0755)82713074;

  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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