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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土交告〔2025〕2号

深土交告〔2025〕2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2-11  【字号: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5〕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10205001GB00734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5年1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 2日止,挂牌期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宗地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10205001GB00734

G11332-0270

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与振碧路交汇处西北侧

文体设施用地

126591.68

125600

16300

3260

50

  本次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二)本次出让宗地涉及19号线一期工程安全保护区4805.03平方米,竞得人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

  (三)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本次出让宗地须自《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五)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统一用户中心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5年3月12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提交的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咨询电话:(0755)28297869。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6号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8653307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127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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