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土交告〔2024〕21号

深土交告〔2024〕21号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8-28  【字号: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4〕2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003001GB00089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6日,挂牌期自2024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26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宗地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准入行业类别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06003001GB00089

A733-0062

宝安区石岩街道

普通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 A04 新材料产业

43869.21

122833

5450

1090

30

440306003001GB00090

A733-0063

宝安区石岩街道

普通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 A04 新材料产业

16947.84

47453

1900

380

30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应以宗地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抵押,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不得出租。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三)A733-0062、A733-0063宗地若为同一单位竞得并申请用地合宗,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相关地块的建筑指标和配套设施可适当腾挪。

(四)本次出让宗地需编制环保设施建设专题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布局环保设施,做好环保设施建设。

(五)经专题论证后,确因生产工艺需要,有特殊层高需求并取得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按实际生产需要设置层高。

(六)A733-0063宗地内东侧9米宽建议性道路应与项目主体同步施工建设,建成后须无条件提供给社会使用。

(七)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配套防治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八)A733-0063宗地涉及铁岗水库-石岩水库饮用水准水源保护区15423平方米,需按《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建设实施。

(九)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与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管线具体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若后续开发建设影响市政管线需及时出具相关设计方案或管线保护方案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在动土作业前,应组织区住建、项目监管单位、街道、燃气管道权属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现场当面核实《涉动土作业确认表》内容,经各方全部核准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动土作业。

(十)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

(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产业主管部门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五、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用户中心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前应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审查批准文件,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其他须提交的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六、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七、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产业主管部门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签订《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保障房建设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保障房建设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可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保障房建设监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咨询电话:(0755)2782005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

咨询电话:(0755)88125579。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

咨询电话:(0755)27660301。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

咨询电话:(0755)85901707。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28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pdf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