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燃气工程规划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03-03-27 【字号:大 中 小】
第七十二条 城市燃气发展目标
1.加快城市燃气建设步伐,2000年居民气化率达95%以上,2010年居民气化率达100%;
2.加快城市管网的建设和区域气化站的建设,争取逐步实现燃气供应管道化;
3.合理规划、分步实施,远期天然气供应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
第七十三条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规划确定2000年液化石油气为15750吨/年(含气态液化石油气660万立方米/年);2010年天然气为3295万立方米/年天然气(以海南天然气计)。
第七十四条 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
第七十五条 燃气系统建设
加快气化站的建设,作好近、远期管网的衔接,保证近期建设管网符合远期使用天然气的要求,扩大管道供气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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