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布局结构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3-27 【字号:大 中 小】
第十八条 盐田区城区空间结构形态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形成各具特点的带状组团结构布局形态。
第十九条
沙头角的用地布局原则:调整工业用地布局,增加生活居住用地和行政配套设施建设。原则上工业用地应分布在对外交通便捷的深盐公路二侧,在调整工业产业结构的同时,考虑工业用地布局的调整。生活居住用地的配置要逐渐提高暂住人口的人均居住用地的指标,改善生活居住环境。
第二十条
盐田的用地布局原则:与港口联系密切的保税区、仓储区及部分集装箱转运站宜紧靠港区布局,涉外、文化中心和配套生活区则在其后布置。形成“港区作业——涉外中心及后方综合服务——居住区域”的布局结构。
第二十一条
大梅沙的用地布局原则:海滨旅游应沿海和沙滩布置,纵深发展结合东部高速公路依次为旅游用地、旅游基地服务设施和海滨度假区。
第二十二条 小梅沙的用地布局原则:常年性服务和海洋世界在用地的东侧布局,它的西侧为海滨旅游及服务设施用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