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01及05-02-02地块用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滨海管理局 日期: 2016-05-28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配套设施服务能力,根据盐田区工作安排,我局拟将 [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01及05-02-02地块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01及 05-02-02地块位于盐坝高速公路南侧、闲云路西侧,规划情况如下:
0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8742平方米。
05-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为12722平方米,容积率1.0,配套设施为国际学校。
05-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18900平方米,容积率0.72,配套设施为30班小学,备注“规划,建筑面积13522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科学楼、图书楼、宿舍楼、风雨操场和门卫”。
二、规划调整情况
05-02-01与05-02-02地块相接处新增规划海曦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连接“闲云路”和“秀峰路”。相应调整05-01、05-02-01及 05-02-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及相关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05-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规范表达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减少为10270平方米,取消规划配套“国际学校”,其余指标不变。
将05-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规范表达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减少为18837平方米,取消规划容积率,配套设施由“30班小学”调整为“36班小学”,备注调整为“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将05-01地块依据道路线形调整划分为05-01-01地块和05-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规范表达为公园绿地(G1),面积分别为1878平方米、5796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5月28日至2016年6月26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01及05-02-02地块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6年5月28日
[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01及_05-02-02地块调整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