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盐田管理局 日期: 2019-09-09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来文申请调整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法定图则规划,具体涉及[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1、15-03等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相关要求,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封关验收,必须完成巡逻道和海关查验台等海关基础和监管设施的标准建设,其中海关相关设施涉及[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15-01和15-03地块,巡逻道涉及15-01、15-05、15-07、15-09、18-01、18-02、18-03和18-04地块。按照区相关工作部署,拟对项目涉及的用地范围进行规划调整。
二、法定图则情况
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3261㎡,容积率1.5-2.5,备注“已批居住(规划改变其用地性质)”;
15-03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43886㎡,容积率1.5-2.5,备注“现状旧村搬迁(规划改变其用地性质)”;
15-05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5-07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
15-09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
18-01地块用地性质为货运交通用地;
18-02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
18-0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8-04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拟将项目涉及的15-01、15-03地块部分仓储用地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及城市道路,并在15-01、15-05、15-07、15-09、18-01、18-02、18-03、18-04地块内新增规划建议性道路。具体如下:
(一)15-01地块划分为15-01-01地块、15-01-02地块和103㎡城市道路,其中15-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13141㎡,备注“规划”,其余指标保持不变;15-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用地面积20017㎡,不设容积率,备注“规划”;
(二)15-03地块划分为15-03-01地块及15-03-02地块和69㎡城市道路,其中15-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0282㎡,备注“规划”,其余指标保持不变;15-03-02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用地面积13535㎡,不设容积率,备注“规划”;
(三)按巡逻道线位在15-01、15-05、15-07、15-09、18-01、18-02、18-03及18-04地块内新增规划建议性道路(详见附图),地块指标不作调整。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东海四街二号
4.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盐田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西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