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部分用地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8-13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坪山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拟对[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部分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21058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细分为01-17-1、01-17-2和01-17-3共3个地块,其中01-17-2地块用地面积1036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轨道交通用地(S3),配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为规划;01-17-1、01-17-3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仍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99951平方米、270平方米,备注分别为现状保留。
详细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丹梓西路与规划行政一街交汇处西南角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 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附件:1.关于[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部分用地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公示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关于[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01-17地块部分用地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