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20-01-18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坪山区相关工作部署,拟对[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本次规划调整方案涉及该图则范围内20-06等10个地块。其中19-07、19-09、19-10、19-16、20-01-3、20-04地块面积分别为207278平方米、2861平方米、7093平方米、9338平方米、41807平方米、7126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19-08、20-0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5333平方米、15288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水域;20-05地块用地面积为10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20-06地块用地面积为4232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20-06地块细分为20-06-1和20-06-2地块,其中20-06-1地块面积为20215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建设高中;20-06-2地块面积为199260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发展备用地不变;同时为促进片区交通循环,建议在20-06-01和20-06-2地块间增加一条红线宽为25米次干路。
(二)20-05地块向西调整至黄竹坑路与嘉圳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1030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为供应设施用地,配套液化石油气场站。
(三)19-09和19-10地块合并为19-10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4545平方米;19-07、19-08、19-16、20-01-3、20-03和20-04地块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208435平方米、15839平方米、6614平方米、40281平方米、14746平方米和11633平方米,用地性质和各项指标与原图则保持一致。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嘉圳岭南路与黄竹坑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附件:1.[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