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6-10-15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深圳市冠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其G14210-0178号宗地(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的容积率由1.8提高至4.0。鉴于该公司已取得产业部门支持意见,且确有产业发展诉求,为促进新区产业发展,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拟对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进行细分,并对其开发强度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原则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位于锦绣中路以北,翠景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299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用地,容积率为1.8。
二、规划调整情况
1.根据G14210-0178号宗地现状建设情况,考虑后续宗地的开发建设安排,拟将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细分为3-4-1、3-4-2、3-4-3三个地块。其中3-4-1地块、3-4-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3-4-1地块容积率按土地合同落实为1.8,3-4-2地块容积率由1.8提高到4.0,配建一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一处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可兼容党群服务中心)。3-4-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2.深圳市冠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向政府无偿移交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用地,位于G14210-0178号宗地西南角,即调整后的[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3地块。
3.取消[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关于绿地率的规定,按《深标》落实绿化覆盖率的控制要求。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333号(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2号(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翠景路51号(深圳市冠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28297864,传真:2829786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6年10月15日
【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规划调整(冠愉)公示版—小图.jpg
关于坪山新区 [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3-4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