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1-18、01-19等6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1-25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1-18、01-19等6个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共6块,均位于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坪山大道与老坑路交汇处东南角,分别为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地块01-15、01-16、01-17、01-18、01-19、01-26。其中01-15地块面积为638平方米,用地规划为水域;01-16地块面积为142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01-17地块面积为25077平方米,用地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现状为坑梓水厂;01-18地块面积为19202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应急避难场所;01-19地块面积为20464平方米,用地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45班)、应急避难场所;01-26地块面积为5569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四类居住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01-1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0813平方米,用于建设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配建应急避难场所;01-1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作调整,仍为20464平方米,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应急避难场所。
(二)拟将规划江夏路北段结合西侧现状道路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对涉及的地块边界重新优化。优化调整后,01-15地块面积为479平方米,01-16地块面积为86平方米,01-17地块面积为23615平方米,01-26地块面积为5747平方米。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23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01-18、01-19等6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