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 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5-10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2018年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位于坪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汇处西南角,用地面积为24613平方米,规划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5,规划配建有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邮政所1处。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3-07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至8.0,配建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邮政所1处(150平方米),地块西侧沿牛角龙路保留宽度不小于12米的公共空间。
以上调整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8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64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3-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