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1-1、11-2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5-17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1-1、11-2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为 [聚龙山片区]法定图则11-1、11-2地块,均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青松路与翠景路交汇处东北角。其中11-1地块面积为26183平方米,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2,规划配建门诊部、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电影院、居住小区级商业中心;11-2地块面积为47879平方米,用地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规划配建文化活动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11-1、11-2地块进行整合并重新划分,整合后11-1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面积32400平方米;11-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51243平方米,容积率6.0,同时配建商业、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含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小型垃圾转运站。
(二)为促进片区交通微循环,在调整后的11-1和11-2地块东侧规划1条南北走向15米宽的城市支路(聚兴路),11-2地块北侧增加1条东西走向红线12米宽的建议性支路。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6月1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展示网站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13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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