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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7-25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位于规划龙新路与沙新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6846平方米,容积率为3.0。现状主要为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提高片区公共配套水平,满足学位需求,现拟将[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用地性质由普通工业用地(M1)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建设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不作改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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