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7-25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位于规划龙新路与沙新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6846平方米,容积率为3.0。现状主要为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提高片区公共配套水平,满足学位需求,现拟将[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用地性质由普通工业用地(M1)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建设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不作改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4-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