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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5-10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5-10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8-11-07  【字号:

  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5-10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2018年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共3块,分别为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5-10、05-13、05-17-2地块,位于金辉路与临惠路交汇处西北角。现状均为空地。其中05-10地块面积为1729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服务业用地,容积率3.0;05-13地块面积为3124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规划配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警务室;05-17-2地块面积为181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将05-10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性办公用地+服务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0,配建不少于291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05-13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0,配建不少于331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18班幼儿园(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居住小区级文化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独立占地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和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该地块内单套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应低于90平方米。05-17-2地块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确定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确定为5.0,配建不少于213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和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西路2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64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提请审议坪山金沙地区05-10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关于提请审议坪山金沙地区05-10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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