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11-02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1-10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11-02等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6年第14次局长办公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11-02、11-03地块位于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片区,金牛西路以南,绿荫南路以西,紧邻聚龙医院一期,其中04-09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水域+垃圾处理用地(G1+E1+U52),用地面积73758平方米;11-02地块规划为公共交通用地(U21),用地面积9748平方米;11-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7443平方米,容积率3.2。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现拟将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11-02地块部分用地性质分别由公共绿地+水域+垃圾处理用地(G1+E1+U52)、公共交通用地(U21)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为21204平方米,并在地块内配建公交首末站,同时将规划绿景路北段线位往西侧优化调整。
(二)04-09 、11-03地块剩余部分用地边界重新优化调整,用地性质不作改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四)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五)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9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 28297931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和1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9年1月10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4-09和1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