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单元部分用地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6-29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单元部分用地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单元规划调整地块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龙坪路与兰竹西路交汇处西南角,为新和城市更新项目贡献用地,面积68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以居住用途为主导的用地(R2),新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未明确该地块规划功能。
二、规划调整情况
考虑到本次申请调整地块在图则中无明确编号,为方便后续管理以及保持图则地块编号的延续性,将本次申请调整地块编号为DY05-18。为加大坪山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力度,拟将[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18地块用地性质由以居住用途为主导的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建设独立占地18班幼儿园。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28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 28297931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单元部分用地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6月29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关于坪山区[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单元部分用地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