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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6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关于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6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8-06  【字号:

  为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支持产业空间发展,落实非农建设用地,拟对[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04、02-19、02-2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04地块位于马田街道办事处将石路与规划碧石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3797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1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31676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位于马田街道办事处将石路与规划碧石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6985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2-04地块划分为02-04-01、02-04-02两个地块。其中02-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8311.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4.0,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000平方米);02-04-02地块用地面积为45486.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拟将02-20地块北侧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633.17平方米用地与02-19地块合并为02-19地块,合并后用地面积为32309.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02-20地块剩余部分划分为02-20-01、02-20-02两个地块。其中02-20-01地块用地面积为8155.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4.0,配套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02-20-02地块用地面积为8196.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区公明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一楼

  4.项目现场(地址:马田街道办事处将石路与规划碧石路交叉口西北侧、将石路与规划碧石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http:// 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址)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9月1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23466724

  附件:1.[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04、02-19、02-20地块公众展示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8月3日

关于坪山区[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6等3个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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