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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7-27  【字号:

  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位于聚龙路(规划)与岭屋路(规划)交汇处的西南侧,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2646平方米,容积率为2.0。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加快石井街道派出所建设,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将[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行政管理用地(GIC1),调整后,行政管理用地(GIC1)面积6984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5662 平方米,地块原规划的12班幼儿园调整至周边04-20地块。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2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5 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 28297934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7月27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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