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9-26 【字号:大 中 小】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坪盐通道与业通一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为19149平方米,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未明确规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鼓励土地节约集约,拟将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细分为20-21-1、20-21-2两个地块,其中20-21-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仍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7627平方米,容积率为4.55;20-21-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1053平方米。
以上调整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49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附件2: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