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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坪山管理局  日期: 2019-10-31  【字号: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位于橫坪路与鹏影路(规划)交汇处的东北侧,用地规划为特殊用地(GIC9),用地面积为9375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加快碧岭街道办派出所建设,推进项目顺利落地,拟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整体调整为09-07-1、09-07-2地块,其中:

  09-07-1用地面积4874平方米,保留特殊用地(GIC9)性质不变;

  09-07-2地块面积4501平方米,用地性质由特殊用地(GIC9)改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

  以上调整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同裕路47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9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关于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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