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上下肚等10座水库规划设计条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5-25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坪山水库群除险加固工程的开展,保障公共利益,坪山区水务局对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工程编制了《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论证》,该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工程包含上下肚水库、红花岭上库、红花岭下库、上洞坳水库、矿山水库、杨木坑水库、石坳水库、麻雀坑水库、高圳水库、榄核桥水库共10座水库。位于坪山区石井、马峦、碧岭街道等3个街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0589.71平方米(其中上下肚水库942.10平方米,红花岭上库1635.28平方米,红花岭下库2361.00平方米,上洞坳水库1549.34平方米,矿山水库1756.84平方米,杨木坑水库87.12平方米,石坳水库885.17平方米,麻雀坑水库985.99平方米,高圳水库319.68平方米,榄核桥水库67.2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经审查,除杨木坑水库外,麻雀坑水库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744.45平方米,其余8座水库均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现将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上下肚水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120.80㎡;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新建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77.7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1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3.新建隧洞(进口段及出口段)
用地面积:743.57㎡;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二)红花岭上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150.15㎡;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新建隧洞(进口段及出口段)
用地面积:1485.1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三)红花岭下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190.17㎡;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新建隧洞(进口段及出口段)及新建检修路
用地面积:2170.8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四)上洞坳水库
1.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87.12㎡;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3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2.新建隧洞(进口段及出口段)及新建检修路
用地面积:1462.22㎡;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五)矿山水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76.9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溢洪道扩建
用地面积:1679.91㎡;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六)杨木坑水库
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87.12㎡;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3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七)石坳水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77.7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新建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77.7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1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3.溢洪道改造及新建隧洞(进口段)
用地面积:729.71㎡;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八)麻雀坑水库
1.现状管理用房
用地面积:75.73㎡;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备注:现状保留。
2.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87.12㎡;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3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3.建抢险道路拓宽
用地面积:823.14㎡;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道路宽度:4.5m。
(九)高圳水库
1.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87.12㎡;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300㎡;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2.新建隧洞(进口段及出口段)
用地面积:232.56㎡;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十)榄核桥水库
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
用地面积:67.20㎡;
用地性质: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建筑面积:67.2㎡;
建筑高度:<20米;
建筑退线:0米。
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发改批复意见、场地条件等进行优化调整,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5.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6.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上下肚水库、红花岭上库、红花岭下库、上洞坳水库、矿山水库、杨木坑水库、石坳水库、麻雀坑水库、高圳水库、榄核桥水库共10座水库。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ps/
五、公示时间
本次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方案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23日止。
六、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 深圳市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上下肚等10座水库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上下肚等10座水库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 .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