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7-08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坪山区重大项目的建设,拟对坪山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用地面积为28887㎡,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备注为废水处理设施。
二、规划调整情况
04-03-2地块用地面积为28887㎡,用地性质调整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丹锦路与启竹三路交会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附件:1.[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7月8日
附件1:[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