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01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6-17 【字号:大 中 小】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0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备注:现状保留果园或菜地,施肥控制区域,用地面积620444平方米。
二、规划拟调整情况
将[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01地块拆分为2-21-01和2-21-02两个地块。拆分后2-21-01地块用地面积6000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果园或菜地,施肥控制区域;2-21-02地块用地面积203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和新型产业用地(M1+M0),容积率:3.7,备注:规划。其他规划控制条件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15号
(四)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九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s://www.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s://www.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6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07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地块局部规划调整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993。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负责汇总意见和沟通对接,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调整用地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21调整用地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