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5-21  【字号:

  为落实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我局依申请开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规划》)05-02-05及05-02-07 地块等相关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自贸区规划》大小南山片区05-02-05、05-02-07两个地块以及月前一路道路红线拓宽。05-02-05地块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为65295平方米;05-02-07地块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030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月前一路规划道路宽度为16米。

  二、拟调整方案

  (一)地块指标调整

  原05-02-05地块调整为05-02-05-01、05-02-05-02地块。其中:05-02-05-01地块用地性质由新型产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62871平方米,地块容积率为6.0,配套设施为“21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3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76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熟食中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含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房),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备注为:“(1)容积率不包括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地块建筑限高120米,建筑布局应加强与小南山的空间呼应。(3)在月前一路、前海路开口设置一条宽度不少于12米的公共通道,保持24小时无偿对公众开放,并预留05-02-04地块出入口1处。(4)本项目需预留不少于3150平方米公共空间,并在建筑布局上保障月亮湾大道至小南山公园的视线通廊。”05-02-05-02地块由新型产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424平方米。

  原05-02-07地块由新型产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并整合月前二路东侧96平方米绿化带用地,用地面积由20304平方米调整为20400平方米,原配套设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整到05-02-05-01地块,本地块配套设施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45班),备注“学校内活动场地可作为社区活动场地使用”。

  (二)道路调整

  优化设计原月前一路断面,道路宽度由16米拓宽至24米,减少两侧绿化带面积1980平方米,道路长度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号南山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月亮湾大道1046号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6月19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6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230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自贸区规划》大小南山片区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2年5月21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6972302)

附件:《自贸区规划》大小南山片区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