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白石岭片区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7-29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市政府引进高等院校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依职权开展了[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白石岭片区局部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以下地块:8-1-1、8-2-2、8-2-1地块,规划为政府发展备用地,备注特别管制区;7-1-2、7-3-2、8-1-2、8-2-3地块,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以及北侧无地块编号的生产防护绿地和规划道路。
二、拟调整方案
(一)片区道路网调整情况:调整规划长岭一号路线位和宽度,红线宽度由14米调整为24米,受地形限制,长岭一号路部分路段(虚线段)采用隧道形式,其具体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为满足项目交通出行需求,规划新增规划支路一和规划支路二,红线宽度分别为13米和14米,其中规划支路一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预留7-3-1地块与规划长岭一号路之间的车行通道,其具体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确定。
(二)地块调整情况:拟将北侧生产防护绿地拆分为4个地块,分别为8-4-1、8-4-2、8-4-3、8-4-4地块。其中8-4-1和8-4-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科研+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7679平方米和26394平方米,备注:“规划支路一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建筑布局应注重与地形结合,减少土方开挖量,合理控制建筑高度”;8-4-3和8-4-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6490平方米和29894平方米,备注“规划”。拟将8-1-1地块和8-2-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84925平方米和27733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地块中长岭一号路虚线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建筑布局应注重与地形结合,减少土方开挖量,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拟将7-1-2地块、7-3-2地块、8-1-2地块合并为7-1-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用地面积为301314平方米,备注:“规划,地块中长岭一号路虚线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地块中预留7-3-1地块与规划长岭一号路之间的车行通道,其具体线位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
(三)因上述变动产生的相应调整,包括面积调整及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重新表述用地性质,具体情况如下:7-1-2地块、8-2-3地块、8-4-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301314平方米、275047平方米、3839平方米;8-2-1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117496平方米;其他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道尔顿新华公学西南侧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2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8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白石岭片区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230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白石岭片区规划调整用地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白石岭片区规划调整用地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