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10-21 【字号:大 中 小】
[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83839平方米,备注规划;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25185平方米,备注规划;09-07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用地面积12418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9-08地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233986平方米,备注规划;09-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6732平方米,备注规划;09-10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13517平方米,备注规划;09-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6190平方米,备注规划;09-12地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18090平方米,备注规划;09-13地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1501平方米,备注规划;09-1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0812平方米,备注规划;09-15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19301平方米,备注规划;09-1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9818平方米,备注规划;09-18地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地面积61840平方米,备注规划;09-20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用地面积20383平方米,备注规划;09-21地块,用地性质为园地,用地面积1413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拟包含以下4个方面:
(一)新增医疗卫生功能。将09-01地块拆分为09-01-01地块和09-01-02地块,其中09-01-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医院(与地块09-12共800床)。09-1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医院(与地块09-01-02共800床)。
(二)加强09-01-02地块与09-12地块的交通联系。09-01-02地块与09-12地块备注为两地块宜整体设计,可利用禅竹路上跨及地下空间作为联系空间。
(三)拓宽禅竹路。为提升医院路段通行能力,将禅竹路(医院地块路段)宽度由16米拓宽至22米。
(四)调整凌菊路线型及宽度。为适应医学院等项目建设,调整凌菊璐线型并将其宽度由15米拓宽至22米。
(五)因上述变动产生的相应调整,包括面积调整及按201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重新表述用地性质。具体情况如下:09-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4149平方米;09-01-02地块用地面积39227平方米;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5151平方米;09-07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11013平方米;09-08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47733平方米;09-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663平方米;09-10地块用地面积13299平方米;09-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071平方米;09-12地块用地面积17607平方米;09-13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40平方米;09-1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0696平方米;09-15地块用地面积19115平方米;09-1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9745平方米;09-18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1688平方米;09-20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21304平方米;09-2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14543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南方科技大学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9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9-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南科大公示图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