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8-04、05-08-04-01、 05-08-04-02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9-03 【字号:大 中 小】
南山区[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8-04、05-08-04-01、 05-08-04-02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8-04地块用地面积18265.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备注:现状保留,需考虑直升机场对周边地区的发展限制要求(净空限制及噪音等相关因素);05-08-04-01地块用地面积999.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备注:规划;05-08-04-02地块用地面积239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5-08-04、05-08-04-02、05-08-04-01地块合并为05-08-04地块,用地面积2165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配套设施为医院(不少于200床),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艺术学校。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3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XX城市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697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