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8-22 【字号:大 中 小】
[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07-04地块规划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230平方米,配套设施:一级普通消防站,备注“规划。1.地块规定建筑面积上限为11000平方米,其中消防站建筑规模4000平方米,其余居住建筑仅限于保障房用途,具体规模根据环保、交通等相关要求综合核定;2.保障房建设须以满足环保要求为前提,在用地规划许可前开展环境影响有关评估工作并报环保部门审批;3.须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程序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落实相关交通改善措施;4.建筑高度最高不得超过50米,具体建筑方案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尽量降低建筑高度。”。
二、拟调整方案
[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一级普通消防站,备注调整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8月22日2020年9月2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9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6978217)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