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4-2-6等地块局部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9-12-04 【字号:大 中 小】
龙珠一路跨大沙河新增线位所涉[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4-2-6、4-2-7地块局部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4-2-6、4-2-7地块。其中,4-2-6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51871平方米;4-2-7地块规划为交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125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新增龙珠一路跨大沙河线位,西起沙河西路,东接现状龙珠一路,全长约150米,宽度31.5米,双向6车道,城市次干路。
(二)结合新增龙珠一路跨大沙河线位,整合周边地块边界。调整后4-2-6地块拆分为4-2-6-1和4-2-6-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保留公共绿地,4-2-6-1地块用地面积为20867平方米,4-2-6-2地块用地面积为29341平方米,备注:规划。4-2-7地块用地性质由交通设施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由3125平方米调整为2106.83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沙河西路至龙珠一路段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2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1月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塘朗山地区]4-2-6、4-2-7地块”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塘朗山地区]公示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