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29-1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7-12-01 【字号:大 中 小】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29-15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我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29-15地块:用地面积80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4.5”,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29-15地块:用地面积806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文体设施用地(R3+GIC2)”,容积率调整为“7.0”,配套设施增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1.住宅功能仅限于保障性住房用途;2.文体设施建筑规模810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要求不变。以上调整详见 “申请修改用地示意” 和“调整情况说明”。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高新南六道南侧、科技南八路东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XX城市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