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市孙逸仙心血管新院西侧用地所涉[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03-17地块局部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8-07-28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迁址新建项目西侧用地所涉[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03-17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2018年第28次业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03-17地块原法定图则情况
用地面积为37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安排医院或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
二、拟调整方案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备注调整为“规划”,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
(四)项目现场
地址:孙逸仙心血管医院迁址新建项目西侧用地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26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8年8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03-17地块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8年7月28日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03-17地块局部规划调整.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