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4-04-1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8-10-01 【字号:大 中 小】
[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4-04-11-02地块(根据已批《南山区南山工业村更新单元规划》,该地块编号为A-01)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我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4-04-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政府社团用地,用地面积为3243.9平方米,备注为“拆除重建”。
二、规划调整情况
因华联B区城市更新单元周边规划市政支路建设需要,拟将04-04-11-02地块东侧部分用地调整为市政道路,涉及将该地块用地面积由3243.9平方米调整为2584.2平方米,其余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号顺天大厦东座。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与荔业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XX城市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公示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