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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8-10-18  【字号: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位于科技中三路西侧,高新中四道北侧,属于图则“中-04” 开发控制单元。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7924平方米,容积率“按容积率调整通则确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内西侧用地调整为规划支路(红线宽度12米),连通高新中三道和高新中四道。因新增道路及地块南侧权属边界调整,15-0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7766平方米。在不突破该规划开发控制单元总开发量的前提下,容积率调整为5.5。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科技中三路西侧,高新中四道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15-04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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