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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和03-2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和03-2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8-14  【字号:

  [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03-23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03-21地块用地面积为280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小学(36班)、应急避难所”;03-23地块用地面积为42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

  二、拟调整方案

  03-21地块用地面积由28038平方米调整为2839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小学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由“小学(36班),应急避难场所”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应急避难场所”,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03-23地块用地面积由4257平方米调整为4303平方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桃源街道学苑大道与平山一路交汇处用地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 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12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9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03-23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法定图则修改申请项目公众展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法定图则修改申请项目公众展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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