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和03-2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9-08-14 【字号:大 中 小】
[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03-23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03-21地块用地面积为280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小学(36班)、应急避难所”;03-23地块用地面积为42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
二、拟调整方案
03-21地块用地面积由28038平方米调整为2839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小学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由“小学(36班),应急避难场所”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应急避难场所”,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03-23地块用地面积由4257平方米调整为4303平方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桃源街道学苑大道与平山一路交汇处用地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 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12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9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3-21地块、03-23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法定图则修改申请项目公众展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