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南山管理局  日期: 2019-10-30  【字号:

  为落实鹏城实验室用地,拟开展[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BW-02-01、2-BW-02-03、2-BW-02-06、2-BW-02-07、2-BW-02-09、2-BW-02-10、2-13、2-14和2-15等9个地块和部分规划市政支路,以及[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2-54地块。其中2-BW-02-01、2-BW-02-03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2-BW-02-06、2-BW-02-09和2-BW-02-10地块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2-BW-02-07地块规划为口岸设施用地;2-13地块规划为生态农业用地;2-14、2-15和2-54地块规划为林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涉及的2-BW-02-01等10个地块部分整合为2-BW-02-11、2-BW-02-12和2-BW-02-13等3个地块。其中2-BW-02-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5052平方米,备注“规划,建筑布局时应注重与地形结合,减少土方开挖量,合理控制建筑高度”;2-BW-02-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50511平方米,配套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备注“规划,建筑布局时应注重与地形结合,减少土方开挖量,合理控制建筑高度”;2-BW-02-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2129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规划丽康路西延至宝石路,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预留南北向对接周边的城市道路。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

  (四)项目现场

  地址:沙河西路与丽康路交汇处(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s://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s://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11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rg.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众展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和[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众展示.jp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