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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实施深化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实施深化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6-22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将03-10、03-11地块合并为新的03-10地块,将03-10、03-11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管理用地、轨道交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9603平方米,配套设施由“派出所”调整为“不少于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调整为“与03-09地块共为一所不少于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之间可设置二层连廊或地下通道连通”。

  将03-09地块配套设施调整为“不少于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调整为“轨道停车场范围地上为非建筑区,与03-10地块共为一所不少于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之间可设置二层连廊或地下通道连通”。

  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不变。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n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同双路与建瓴路交汇处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52);收件人:余工;联系电话:26978754;并在信封上注明“[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6978754

  特此公示。

  附件:1.《[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同乐片区(北区)]法定图则》03-09、03-10、03-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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